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乡卫生死角专项治理、打造

城乡“零‘牛皮癣’”专项治理、江河疏浚清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巴东各级垂直管理单位,“六城”各创建办:

现将《巴东县城乡卫生死角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巴东县打造城乡“零‘牛皮癣’”专项治理方案》、《巴东县江河疏浚清污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2月5日

 

巴东县城乡卫生死角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六城”同创工作,根据《恩施州“六城”同创、精细化建设管理、人性化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长效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各单位具体负责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二)县直各部门和垂直管理单位必须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管理和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乡卫生死角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整治内容

(一)县、乡镇公路两侧积存垃圾、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象

(二)县城区街道、巷道、公园、绿带、居民区、楼栋四周等的积存垃圾。

(三)城区塑料盒种菜、临街偏棚以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乱象

(四)乡镇村街道和住户门前、院内积存垃圾家畜家禽无圈养笼养、临街住户残墙断壁乱象

(五)各工矿企业门前院内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设摊点、乱建棚屋乱象

(六)中小学校、旅游景区、水域周围环境卫生乱象

(七)垃圾收集器具(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池等)影响市容市貌的乱象。

(八)农贸市场、城镇主次干道、便道、背街小巷、道路两侧的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和乱搭乱建现象;城乡街道的雕塑、景观性建筑和道路交通隔离栏、灯箱广告脏、乱、陈旧现象;建筑工地、“五小”行业和小餐饮卫生脏乱差现象。

三、整治标准

(一)县城、乡镇、企业、学校、旅游景区、水域区内部及周围无垃圾积存和其他固体废弃物明显暴露。

(二)巷道、各类公路路面干净整洁,道路两侧无垃圾杂物。

(三)农村居民院内和临街无杂物乱放,无堆积粪肥。

(四)城镇、村(社区)及企业要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站和处置

(五)工矿企业的工业废物和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六)落实市场管理保洁责任,全面规范市场垃圾收集处理和场内卫生巡回保洁制度居民社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街头、广场的雕塑,景观性建筑和道路交通隔离栏、灯箱广告等干净美观。各施工工地严格做到封闭作业、文明施工,“五小行业和小餐饮卫生达标

(七)建立常态垃圾清收机制,垃圾收集器具(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池等)干净、整洁。

(八)县城和乡集镇的环境卫生符合国家卫生城镇标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阶段(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召开全县城乡卫生死角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各乡镇逐级动员,排查摸底,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2月15日)。县、乡镇、村(社区)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标准,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彻底解决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水等脏差及其他环境卫生问题。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2月15日以后)。县、乡镇、村(社区)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加快建立城乡卫生死角管理制度体系。县城管负责制定城容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垃圾管理、城容环境卫生督查、环卫设施管理、县城道路清扫保洁等制度;乡镇制定环境卫生巡查员管理、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乡镇生活、建筑、农作物垃圾管理等制度;村(社区)制定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及公示制度。县住建局结合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对各乡镇做好考评工作;其他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环境卫生整治与保洁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真正使我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3月以后)。县“六城”同创办对全县城乡卫生死角专项治理进行检查验收,并对督导检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措施得力、工作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通报表扬;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未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县集中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要把城乡卫生死角专项治理工作当做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排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对城乡卫生死角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城乡居民形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活习惯。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开展城乡卫生死角专项治理工作,覆盖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各乡镇要根据责任分工和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有序全面推进,取得明显实效。

(四)加强督办、确保成效。“六城”同创办将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文明办、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顺利推进。

 

巴东县打造城乡“零‘牛皮癣’”

专项治理方案

 

为彻底整治屡禁不止的“牛皮癣”(非法张贴或者涂写的小广告)行为,创造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对“牛皮癣”进行专项治理和长效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全民监督,加大“牛皮癣”治理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实现“零‘牛皮癣’”城乡目标,打造长江边上最干净的县城,全面提升我县“六城”同创工作水平。

二、治理范围

1.县城区和乡集镇:城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房屋里面及楼道等路段和场所、建(构)筑物墙体、公交站牌、电线杆、路灯杆、路牌、楼梯口、路面、通讯交换箱、电力控制箱、交通标识等公共设施及各部门、单位、商铺的门面、围墙上的“乱张贴、乱涂鸦、乱喷画”等“牛皮癣”。

2.国省道干线:电线杆、交通护栏、安全防护墙、交通标识、各类强弱电线杆、居民房屋外墙等“牛皮癣”。

3.中心村:电线杆、房屋外墙等“牛皮癣”。

三、责任范围划分  

按照属地管理、产权人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整治”相互兼顾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

(一)县城区(含官渡口、东瀼口集镇)治理责任划分

1.城市“牛皮癣”的清理,由县城管局牵头,有关乡镇党委政府及社区居委会、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落实。由县文明办与“门前五包”一并检查、督办、考评,建立常态管理机制。

2.对临街店铺门面、墙体、设施上涂写的“牛皮癣”,由“门前五包”责任单位及时清除、清洗。

3.机关单位办公区、住宿区的“牛皮癣”,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清除,并纳入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一并检查考核。

4.信陵镇党委政府负责江南城区及神农溪小区安置区的背街小巷和居民户外墙、楼道墙面的“牛皮癣”清除、清洗工作,官渡口、东瀼口镇党委政府负责所辖集镇的“牛皮癣”清除、清洗工作。

5.县住建局负责督促、检查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小区内“牛皮癣”清除、清洗工作。

6.县城管局负责上述区域外的“牛皮癣”清除、清洗工作;负责县城区公共信息发布栏的清洗、更新升级工作。

(二)乡集镇和中心村治理责任主体划分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集镇、中心村的“牛皮癣”治理工作,通信、供电、绿化部门等产权单位设置的箱、桶、杆、绿化带等设施上的“牛皮癣”,由产权单位进行清除、清洗。相关产权单位负责其所有产权设施上的“牛皮癣”清理工作。

(三)依法治理责任划分

县城管局负责追究张贴或者涂写“牛皮癣”人影响市容市貌的责任,向公安机关分类提供张贴或者涂写“牛皮癣”人的线索;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张贴或者涂写涉嫌违法犯罪信息危害社会的“牛皮癣”人的违法行为;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负责打击“治性病”、“卖假药”等违法行医者、售药人;县人社局负责查处“见证付款”、“招工”、“假文凭”等制造者;县银监局负责查处“贷款”等不具备贷款资格的经营者,其他执法机构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将“牛皮癣”纳入执法的重要线索开展执法;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动群众向相关执法机关提供张贴或者涂写“牛皮癣”人违法行为的视频、图片等资料;长江巴东网、电视台负责专项治理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整治步骤   

“牛皮癣”整治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

1.制定印发《巴东县打造城乡“零‘牛皮癣’”专项治理方案》,全面启动打造城乡“零‘牛皮癣’”专项治理工作。

2.各单位和乡镇完成打造城乡“零‘牛皮癣’”专项治理工作。

3.县城管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巡回宣传,印发《打造城乡“零‘牛皮癣’”专项治理公告》;各乡镇党委政府自行负责所辖范围的宣传、发动工作。

5.县新闻中心、县电视台对“牛皮癣”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全文刊播《打造城乡“零‘牛皮癣’”专项治理公告》。

(二)清理整治阶段(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2月底)

1.在2015年12月21日-2016年1月15日前开展全县“牛皮癣”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各乡镇按照上述责任范围划分,于2016年1月25日前完成“牛皮癣”清除、清洗工作。

2、利用长江巴东网、巴东电视台、巴东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全方位发动群众举报“牛皮癣”清理不彻底的地方及乱涂乱画的行为,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3.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要联合加大打击力度,力争端掉一大批“办假证”、枪支、迷药窝点;县公安局要打击3起以上“牛皮癣”案件。

4、县两办督查室、县“六城”同创办组织人员对“牛皮癣”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3月以后)    

1.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各单位和部门建立“牛皮癣”常态管理制度,落实辖区内管理责任。

2.建立依法打击机制。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工商局、县城管局等单位配合,加大打击“牛皮癣”力度,建立相关责任制度,对张贴和涂写“牛皮癣”的违法行为和个人给予常态打击。

3.建立检查督办机制。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落实责任不力的相关乡镇和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抄送州、县主管单位)。将“牛皮癣”整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乡镇考核,每被通报一次,在年终考核总分中扣减2分;每被媒体曝光一次在总分中扣减3分。经多次曝光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文明称号,或不予受理各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申报。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牛皮癣”治理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六城”同创的安排部署上来。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乡镇要充分发动居民户积极参与到“六城”同创工作中来,把保持房前屋后、建筑立面的干净美观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

(二)注重检查,强化问责。“牛皮癣”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的特点,各乡镇、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县城管局要加大常规检查工作力度,杜绝复发。县“六城”同创办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对“牛皮癣”清理不彻底、反弹的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通报,公开曝光。

(三)建立机制,常态监管。各责任单位要把责任范围内的“牛皮癣”清理整治工作纳入“门前五包”管理范围,要有分管领导、专职人员、管理制度,实行日检查、月汇总,检查结果与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挂钩,落实“一票否决”。

 

巴东县江河疏浚清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州“六城”同创督办整改会议精神,加强我县水环境治理,扎实推进“水更绿”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河流众多,水系发达,分别属长江流域清江水系及长江流域长江干水系,其中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河流31条,流域面积100km2以上的河流有13条。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少量垃圾、污染物和废水进入河道、冲沟,导致部分河道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不仅破坏了河道水生态环境,而且危及沿岸群众身体健康。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巴东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断创新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并发挥“河长制”管理在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治理水污染、重建水生态等方面的新成效,落实巴东县境内江河疏浚清污专项治理工作,构建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

坚持“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思路,完成河道保护与污染治理基础调查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乡村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彻底消除“垃圾河”、“污水河”、“五乱河”(乱挖、乱采砂、乱改道、乱建设、乱养殖),全力开展县域境内江河疏浚清污(含冲沟)工作,确保全县水功能区交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5年底,各级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管理体系。2016年6月前,全县“河长制”管理全面落实,县城主要河道、冲沟实现“清养全面完成、清面基本完成、清乱初步完成”的目标,并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四、主要工作

(一)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加快工业污染整治,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实现河道水体清洁;非汛期雨污合流口门要完全关闭;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       

(二)全面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覆盖率和农户受益率,引导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有效减少化肥农药污染;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实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依法调整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积极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三)通过清理河岸、清理河床、清理河面,实现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道两侧及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岸线无违章;制定《河道冲沟保洁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落实保洁责任,切实加强河道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实现县城区、乡集镇、重点村镇、集中聚居点和饮用水水源地的河道保洁覆盖率100%,其他河道和溪沟保洁覆盖率70%以上。

(四)坚持河道巡查和岸线界限管理制度,适时掌握、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减轻采砂对河道行洪和生态的影响;加大河道执法力度,对违反《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建(构)筑物按照发生时间区分对待、分类处置、依法依规查处。

(五)突出江河疏浚重点,加快泗渡河、红砂河整治项目建设,力争2016年6月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力争2016年启动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开展江河污染、淤塞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淤塞构成及分布状况,制定《巴东县江河疏浚清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江河疏浚清污工作;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江河疏浚清污工作氛围。

(二)建立江河管理机制阶段(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按照属地管理与河道等级相结合的原则设置河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长江巴东段、清江巴东段、沿渡河、东瀼河、万福河、庙坪河、野三河、桥河、泗渡河、龙王河、支井河、小溪河、鳊鱼溪等河道干流由县领导担任一级河长;相关县直相关部门为一级河长联系部门;沿线乡镇、村领导分别担任二级河长和三级河长,明确河长职责。

(三)江河疏浚清污阶段(2016年1月4日至1月25日)

1.县环保局、县旅游局负责开展牛口至鳊鱼溪长江主航道及神农溪等支流水面垃圾清漂作业,保障长江航运和库区的水环境安全,并对打捞起来的漂浮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2.官渡口、信陵镇、东瀼口镇党委政府负责清除长江岸边、城区冲沟散落垃圾;水布垭镇党委政府负责协调清江开发公司开展清江水布垭集镇段漂浮物清理;其他乡镇负责清理所辖集镇内的江河漂浮物和散落垃圾。

3.县水利水产局督促全县境内小水电站分别开展库区漂浮物清理;依法查处涉河违法行为;配合实施河道环境监控系统建设;负责指导、监督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渔业行为等工作。

4.宜昌巴东海事处负责开展长江水上运输船舶污染防治。

5.县旅游局负责开展旅游景区涉水涉河的宣传教育,加强景区河道管理与保护,做好河道保洁、绿化和美化工作。

(三)常态管理和工程推进阶段(2016年1月26日后)

1.建立江河疏浚清污常态工作机制,实行常态管理。

2.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组织、指导、监督入河工矿污染源治理,确定水质监测断面和考核标准,开展监测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河道环境监控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清洁乡村专项行动等工作。

3.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监督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打击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行为。

4.强化河道保洁、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排水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5.认真落实重点河道的疏浚整治工作,加快泗渡河、红砂河治理项目的推进工作,全力推进长江干流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快县城区的冲沟治理,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限期落实。

6.加强水土流失环境监测,推进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完善水土流失监控能力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开展巴东县境内江河疏浚清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体系建设,对于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环境满意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江河疏浚清污专项治理工作。

(二)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持久地开展江河疏浚清污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积极培育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联合执法。推进河道管理综合执法,经常性开展由水利、环保、国土、住建、城管、农业、林业等部门组织的河道专项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严执法、全覆盖、零容忍,严厉打击河道水环境各类违法行为。

(四)保障投入。各乡镇要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江河疏浚清污专项治理工作的投入,将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河长制”工作经费,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五)严督实查。县“六城”同创办督办、县水利水产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江河疏浚清污专项治理工作考核工作。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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