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文明劝导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民素质,根据中共巴东县委、巴东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六城”同创工作的七条意见》要求,按照县文明委、县“六城”同创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城乡文明劝导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民素质提升为目标,以城乡文明劝导活动为载体,弘扬“干净、自强”巴东精神,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打造长江边上最干净的县城为起点,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新巴东。

  二、参与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相关村(居、社区)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和区域

2015年11月2日起,县城各单位在县城区开展文明劝导,具体区域详见《巴东县城区文明劝导责任区域划分明细表》(附后);各乡镇活动区域由各乡镇另行划分。

四、文明劝导内容

劝导文明出行。劝导居民不大声喧哗,不说脏话,不随地吐痰,不赤膊上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遇事“斗狠”、无理取闹;不踩踏花坛绿地,爱护公共设施;不闯红灯、不跨围栏,走人行道、斑马线,遵守交通信号。

劝导文明驾驶。劝导文明行车、停车,遵守交通秩序,礼让行人、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靠。

劝导文明乘车。劝导居民不占道打车,手势文明;不在车厢内吃东西,不向车外抛洒物品;遵守公交秩序,不拥挤、不逃票,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及抱婴者让座。

劝导文明生活。劝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户落实“门前五包”,扫干净、摆整齐、讲规矩。生活垃圾入桶、入池、入车;不乱堆乱放,不乱泼乱倒生产生活污水;树立环保意识,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劝导文明经营。劝导不占道经营、不出店经营、不乱牵乱挂、不欺行霸市;诚信为本,明码实价,童叟无欺。

劝导文明健身娱乐。劝导公共场所打陀螺、拉嗓子、跳广场舞等娱乐健身活动不影响公共秩序和他人正常作息;劝导不在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带彩娱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文明劝导工作是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全县各单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文明劝导工作。

(二)责任到人。县城区由一名县领导带队,各责任单位负责,组建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文明劝导队,每天安排2名文明劝导员,在责任区域内负责文明劝导工作;各乡镇由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牵头,组建文明劝导队,负责各乡镇集镇、中心村的文明劝导工作。

(三)规范劝导。文明劝导员要佩带统一的袖章,衣着整洁,上岗时不吸烟、拨弄手机、长时聊天,不随意离岗;要态度真诚、热情大方、细致周到、文明服务;要注意个人安全;要做好文明劝导活动记录,对需要整改的现象,留存影像资料并报长江巴东网,巴东电视台“周一曝光台”栏目(长江巴东网邮箱:cjbdtougao@163.com,联系电话4334814;巴东电视台邮箱:bdtv@163.com,联系电话:4332726)。

(四)督办检查。各单位文明劝导队要有专人负责,协调好每天的文明劝导工作,确保文明劝导工作不走过场。县“六城”同创办、县文明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办检查,其结果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内容。

(五)各单位和乡镇将文明劝导方案于11月5日前报县文明办。联系人:谭梦琳,联系电话:18162981518;QQ:540355889。

 

巴东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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