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抓早抓小 巴东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95人

云上巴东报道(特约记者付金霞)“作为第一责任人,你将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上报为整改完成,造成不良影响,负有直接责任......”7月15日,记者从巴东县纪委监委获悉,一村书记因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履职不力等问题,被县纪委监委警示谈话。这是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在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综合运用函询约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让红红脸、出出汗在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中成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严明纪律规矩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开展纪法巡回宣讲、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走进留置专区、集中宣布受处分决定等多种形式,为党员干部打好廉洁“预防针”、念好“紧箍咒”,教育警醒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筑牢廉洁从政第一道防线。

“用准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看似是严管,实际上是对党员干部的厚爱和保护。”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95人次,占处理总人数的50.5%。

(责任编辑:廖薇子)

(作者:长江巴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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