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特约记者 张应喜)7月12日,巴东县纪委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履职不力的3类12个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6月4日至17日,县纪委监察局、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督查专班,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直击现场等方式,分别对全县2015年度启动的39个整村 推进重点贫困村及部分非重点贫困村扶贫项目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和工作队驻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了部分项目建设规模与实际完成不相符、建设进 度缓慢、未按程序办理招投标采购手续(个别国家工作人员插手项目工程建设)等4个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典型问题,部分驻村工作队未按要求进村开展工作、驻 村第一书记存在“走读”现象、少数干部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等5个驻村帮扶不到位的典型问题,部分村政策宣讲不到位、公示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等3个易地扶 贫搬迁工作不力的典型问题。
本次“曝光”的3类12个典型问题均做到了“到事到人到单位”的精准锁定,并限定7月20日前为完成整改和上报整改情况报告的最后期限。对精准扶贫精 准脱贫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县纪委已按照《巴东县精准扶贫、“六城”同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巴纪发【2015】9 号)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精准扶贫履职不力者“真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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