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丘湾乡开启“禁鞭令” 提升全乡文明程度

  本网讯(特约记者 陈开平)11月26日,在巴东县溪丘湾乡集镇,禁鞭宣传车来往穿梭,宣告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行动全面开启。

  为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全乡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全乡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质,有效推进“六城”同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经2016年10月29日溪丘湾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制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方案。

  据悉,该乡太溪线、东溪线、348国道(原巴巫省道)沿线、溪丘湾集镇、平阳坝集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目前, 该乡成立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小组,由派出所牵头,安监办、城管中队密切配合。利用广播、电视及互联网进行广泛宣传,在公共场所竖立广告牌、粘贴禁燃通告,村委会到户发放倡议书,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全面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接下来,行动小组将不定期在禁燃区域内开展安全巡查,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现场口头批评,责令整改,对不听劝告者及时调查,获取证据后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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