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恩施市“门前五包”责任制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六城”同创指挥部,州直各单位:

为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切实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推进“六城”同创工作,经州“六城”同创指挥部领导同意,现将《恩施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比照执行,请州直各单位遵照执行。

 

恩施州“六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恩施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提高城市市容和生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依据《城市市容和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生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本市城区街道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体和小区物管理机构、个体工商、居民(以下任人)遵守本法。

第三条  法所称“门前五包”任制,是指任人负责管理其任区内的生、市容秩序、绿化、美化亮化和施。

第四条  “门前五包任制的内容

生管理 任区范内无物、油弃物和()筑物街的面、窗、橱窗、面招牌和灯保持整()筑物街的屋檐、窗檐、棚无灰垢和存垃圾。

包市容秩序管理任区范内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堆放,无境噪声染,无出店经营,无乱停放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置路障等妨碍通行的不得占道放置灯箱、指示牌不得在前从事洗、生加工等经营

绿化管理任区的行道绿内的花草木、绿施无坏,在木和绿上无牵绳晾晒,不得倒有害物影响花草木生,不得占用任区内绿化用地。

包美化亮化管理任区内体立面、橱窗、牌匾、广告牌等符合范要求, 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无乱广告阻、拆除、举报乱搭乱建遮阳棚、店面招牌、布幅广告标语 在外体上置空外机、防盗网()等附属当符合相关有亮化条件的任楼体、体夜亮化要达到夜景灯光及置要求,无坏残缺。

施管理任区内不得坏、挪移市政公共施、绿不得侵占、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问环施。

位和任人对违前五包 的行为进督、制止、举报

第五条  “门前五包任区范是指任人建筑物的地面、面、空整体周边环境。前后任人建筑物基至道路路(边线),左右至相邻墙体。

任区范有争的,由所在地街道确定。

第六条  “前五包任人按以下原确定

() 城市住由其家庭成员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体等,由该单负责。商住居民小区由物管理机构负责

() 店、个体工商等,由生产经营单位或经营业负责

() 公园、广、停车场、机站、码头等城市公共施和公共所,由产权所有或管理负责

()公路、路、城市梁、隧道及其管任人为经营、管理位。

()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了管理任的,由任人负责 没有定的,由使用人负责

()建筑工地的门前五包由建设单负责

()任不明确的,由所在地街道确定。

第七条  “前五包”的督、检查、考核

()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门前五包工作行指督、检查,各街道及其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前五包”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街道处应与所有任人签订前五包,明确告知任区的具体范任要求。

()“门前五包”“日巡、周、月检查与考核制度。社区居委会每日对辖区范门前五包情况行巡街道每周对辖区范门前五包情况检查,每月对辖门前五包情况行考核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每月各街道门前五包情况行考核。

()“门前五包”考核行百分制。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每月将街道处对位的考核行通、公示,属州直位的,同由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每月将街道考核州有关部

()将党政机关、企事位的前五包”工作入年度文明位考核。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每月由区街道将考核送至市文明。州直位的考核果由区街道每月送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

()将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门前五包工作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八条  任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以下

()不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位督促任人限期整改,并及

()不落门前五包任,且连续三次检查考核不合格的,或拒不履行门前五包任的,由管理对责任人行通、新曝光,并督促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对责施相应处理。

任人市直位的由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负责督促整改、通,市直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向市人民政府写出明。情节严重的取消位年度文明评审资格和先进单州直位的由所在地街道将情况州、市有关机构。

第九条  城管、划、住建、保、工商、公安、交通、卫计、食药监、园林、水利等位,按照各自职责对违反城市划、绿化、工商行政管理、保、市容生等法律、法章的行,依法予以处罚

妨碍依法行公的,依照《中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定,由公安机关处罚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任。

第十条  公民有权监门前五包任制的施,真履行门前五包任的位和个人,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举报,接收举报按相关定及受理、移送和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果,举报项经查证,予以励。

第十一条  建立前五包”公众参与制度,对积前五包”、极参与前五包”成突出的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或励。

第十二条  负责组织实施、管理、”门前五包”任制的位及其工作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守、职权私枉法的,由所在位或者上主管部察机关予行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任。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沐抚办参照本行。

第十四条  法由市人民政府公室负责

第十五条  法自布之日起施。原《恩施市前四包任制管理)) (恩市城委[2014] 6)时废止。

(作者:门前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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