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通知

 为确保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决算工作正常进行,定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10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业务和州内跨县市划转资金业务;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5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贷款申请业务,原则上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归还业务。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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