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采砂可判刑 巴东加强水事执法宣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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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黄华)1月4日至5日,巴东县水政执法大队组建工作专班来到溪丘湾乡、沿渡河镇,对平阳坝河、神农溪流域内水事违法活动进行巡查,对“非法采砂适用非法采矿罪入刑”等政策进行宣传。

2016年以来,该大队针对侵占河道、占用河堤、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活动,不断加强水利法规宣传、巡查和打击力度,在平阳坝河、神农溪等流域,设置水利法规宣传牌,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对水事违法活动起到了有力震慑。同时,不断充实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健全监管巡查机制,规范执法检查活动,积极履行水利规费征收职责,全年依法依规征收水资源费2400余万元,创历史最高。

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在开展“两江”(长江、清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中,累计清除反弹网箱78处,查处台网6处、拦河网126处;查处违法捕捞案件4起,销毁有害渔具5部,没收销毁违法捕捞鱼获物127.7公斤,移交长航公安立刑事案件3起5人,长航公安刑事诉讼2起,刑事处罚3人。

下一步,该大队将借助全面推行“河长制”及关于“非法采砂适用非法采矿罪入刑”司法解释施行的有利契机,不断加强河道管理和环境保护力度。通过集中学习、发放资料、树立宣传警示牌等方式,营造全民爱河护水意识,切实履行河道管理工作职责,积极衔接环保、安监、海事、公安等其他执法力量,始终保持巡河检查及执法打击高压态势,维护水资源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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