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官渡口镇集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决定对官渡口镇集镇道路采取以下措施,现通告如下:

  • 集镇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在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停放,在停车泊位必须顺向停放、禁止逆向停放。
  • 神农大道神农溪大桥至菜市场路段、209国道长江大桥北至太矶头加油站路段为严管路段,禁止所有车辆随意停靠和调头。
  • 机动车通过红绿灯时严格按照交通标牌、标线指示依次通行,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遇有交警现场指挥时按照交警指挥通行。
  • 禁止中、重型货车、牵引车、挂车、低速汽车每日7:00至21:00在神农大道、209国道长江大桥北至太矶头加油站路段装卸货物;微型、轻型货车可在停车泊位内装卸货物。
  •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
  • 禁止客运车辆、出租车在集镇路段随意停车上下乘客,应在指定的临时停靠点停靠。
  • 对拒不执行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巴东县公安局
                                   201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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