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构新作为 巴东县人大强化民族法制等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田玉峰)2月10日,巴东县人大民族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召开。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曙,县人大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

  据了解,县人大民族法制委员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是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新设立的机构。

  会上,与会委员分别讨论通过了《县人大民族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县人大民族法制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

  与会委员围绕民族法制和内务司法监督工作进行交流,纷纷表示,将不断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法律监督工作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正确履职,多出成果。

  王德曙要求,进一步强化学习,认真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行政和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开创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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