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售液化气存隐患 茶店子镇2人接受调查

  本网讯(通讯员 向炎坪)2月21日,巴东县燃气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茶店子镇村民吴某与李某分别涉嫌违法销售、非法托运液化气。

  接到举报后,县燃气执法大队与镇安监部门组织专班,迅速对吴某、李某开展联合调查。经查实,吴某家中存有液化气罐15公斤2罐、8公斤1罐,无销售合格证照,自去年11月以来累计销售60余罐;李某涉嫌非法托运等违法行为,去年7月以来累计托运达30余罐。

  执法专班对吴某非法销售的液化气罐予以暂扣,并移交县执法大队处理,责令2人接受后续情况调查。

  县燃气执法大队提醒,液化气属于危化、危爆物品,任何人不得私自销售、运输和储存,违法企业和个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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