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巴东网络电视消息(巴东新闻):2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对29名拟任命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规定,提请任命人员任命前应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旨在督促拟任人员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学促用,增强干部自身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此次考试内容和范围主要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公务员法》、《选举法》、《行政许可法》等与拟任职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考试成绩将作为准予任命的一项重要条件。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庆平到考场进行监考。

(记者:李月芹 责任编辑:邓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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