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区部分路段实行生活垃圾直收直运的通告

  为了缩短垃圾暴露时间,减少垃圾落地造成二次污染,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按照巴东县“六城同创”的要求,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对县城区部分主干道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直收直运,垃圾直收直运范围内街道两侧的垃圾箱全部予以取缔。现将有 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收集范围:朝阳路、楚天路、巫峡路、巴山路及北京大道沿线.

  二、收集时间:上午:6:30—9:30;下午17:00—21:30。

  三、收集方式:垃圾收集车实行上、下午定时收集,播放音乐提醒。临街门店经营业主及临街居民将产生的生活垃圾用垃圾袋密封,在听到音乐讯号后自行将袋装化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车内。

  四、注意事项。

  (一)居住小区、单位大院、集贸市场、楼层较高的楼栋等必须在院内设置垃圾收集点,并配备与垃圾收集车配套的挂桶式垃圾箱,环卫部门对垃圾定时定点收集。

  (二)居民及门店经营业主不得将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投入垃圾收集车内。

  (三)居民及门店经营业主不得将未燃尽燃煤投入垃圾收集车,燃煤必须待其熄尽冷却后再袋装(或桶装)放入垃圾车内。

  (四)餐厨垃圾必须将水沥干后袋装,不得带水投入垃圾车内。

  (五)居民及门店经营业主不得将垃圾放置在门前、人行道、车行道及绿化带(池)内,更不得将生活垃圾塞入果皮箱内,如有违反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联系电话:0718-4331342
 
特此通告
 
 
 
 

                         巴东县市容环卫局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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