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启动2016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网讯(记者 谭海涛 通讯员 向东)7月25日,记者从巴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正式启动。在校生续办时间从当天开始,新生申请贷款时间从8月15日开始,各类贷款时间预计9月2日结束。

  根据政策,凡是我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可 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 担;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金额”申请额度原则上应该为“学费+住宿费”,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仅 用于学费和住宿费,不含其他代收费、教材费等费用。贷款年限新生按照学制加上13年,在校生按照学制减去已读年限再加13年的期限执行。

  作为教育大县,巴东每年有数千名考生通过高考走出大山,改变命运。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出台,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山区大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据统计,巴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2007年开展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来,累计贷款6285人次,共计贷款8632万余元。按贷款学生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每年的11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固定的还本付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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