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超员惹的祸 两起危险驾驶案集中审判

巴东网络电视消息(巴东新闻)3月7日,由县人民检察院集中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某、田某危险驾驶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次开庭审理,对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升广大车辆驾驶员对危险驾驶罪的认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6年12月26日凌晨6点,朱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自茶店子镇下坪村沿茶税公路往茶店子集镇行驶,行驶至茶税公路蒿坪河大桥时,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现场查获。经民警现场清点,朱某驾驶核载9人的车里竟满满塞了21人,其中成人6人,学生15人,超载率高达133%。同一时间,县交警大队在茶店子蒿坪河大桥,还查获一小型普通客车,这辆核载8人的车里满满塞了15人,司机田某某也被当场抓获。

公诉人 陈云霞:对从事校车业务和旅客运输车辆的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的行为,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也请旁听的教育机构人员、驾驶员注意,请规范校车管理,规范驾驶行为,以免触犯法律,同时也请各位家长注意,请为您孩子的安全着想,不坐超载车、三无车。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在举证、质证后认定,两被告人从事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核定员额载客,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公诉人的释法说理,被告人朱某、田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并认罪悔罪。

被告人 朱某:从我近期多方面的学习和了解,我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

据此,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田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审判长 刘圣远:从事旅客运输,必须要有合法的手续。希望你们回去了之后,在你们所在的村进行宣传教育,不要再超载,违章载客。

“遵章路上走,安全伴你行;车行万里路,安全记心间”。这些耳熟能详的安全标语时时刻刻提醒我们,安全行车关乎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幸福。在这里,我们要提醒从事车辆驾驶的朋友们,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超载驾驶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会触犯刑法。同时,我们也提醒各位朋友,出行一定要切记不坐超载超员车辆,不坐“病车、黑车”,要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

(记者:焦国斌 责任编辑:赵丹)

(作者:巴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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