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走法治大门 警惕“薪”访成闹访

记者 付瑞勇


  讨薪,对于农民工而言,是一条艰辛且伤心的路。当“老赖”恶意欠薪,或项目工程资金链断裂而无钱支付工资时,农民工往往混入了拉横幅、爬楼、堵路等极端或暴力方式的讨薪大战中,讨薪不成,反倒进了法律的笼子。

  “农民工在外打工非常不容易,绝不能让他们背井离乡流汗再流泪。”唯有走法治大门,农民工“安薪”,也才会安心。依法维权讨薪理所当然,千万警惕“薪”访成闹访。

  案例观察:5民工极端讨薪 扰乱社会秩序被拘

  把床铺、取暖器等物品搬到了信访大厅,准备和信访工作人员来一场讨薪冷战,这是讨薪民工单某的冲动做法。

  今年1月,巴东县绿葱坡镇金竹园煤矿约100名工人因老板拖欠工资,到县政府上访求助,县直有关部门当即接访并清算工人工资,迅速与行政部门、煤矿企业和工人达成三边沟通和协调,绝大多工人对解决方案表示了认同和许可。

   “我们家里困难些,必须在春节前给予解决,否则我们天天待在这儿不走。”1月24日17:30,单某带上另外4名工人计划住在信访大厅,扬言解决好了就搬走,信访工作人员耐心劝解数次未果。

  把法律抛到了身外,一场“薪”访却恶意演变成了闹访,单某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正常接访秩序。1月25日,县公安部门依法对单某等五人开展了调查,经公安行政裁决,对单某处行政拘留7日处罚,其他四人处行政拘留5日处罚,这样的极端讨薪行为也让他们在拘留所里过了一个别样春节。

  信访部门提醒:要公道也要秩序 依法逐级“薪”访

  每到年关,讨薪成了群众上访的焦点和集中发酵期。“每到这个时候,我们都全线开通线上投诉平台、线下服务窗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打通了农民工维权通道,真正为农民工兄弟‘撑腰’。”县信访部门接访工作人员张泽清说。

  农民工“薪”访,千万别丢了心中的那块“法”宝。近几年,县信访部门推出了“阳光信访”和“法制信访”,借助阳光信访网、“慰心芳”公众号、领导信箱等媒介收集和回应合理诉求,因此,上访人要依法、逐级、有序到信访部门反映问题,信访部门对群众的合理信访诉求会及时转交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不属于信访部门受理的诉求将引导群众依法进入行政复议、仲裁、司法等途径解决。

  如何让信访不走调、不变味?县信访部门提醒:信访人要依法依规表达诉求,不可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和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不可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碍交通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不能辱骂、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同时,不要在信访场所滞留、滋事或将生活不能自理之人弃留信访场所,拒绝煽动、串联、胁迫,以财务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以信访为名敛财和严禁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国家和公共安全。

   “对于人民群众的每一个诉求我们都会用心和感情去聆听、解决,我们的老百姓要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要因不懂法、不守法而掉进了法律的笼子。”县信访局局长黄宗宣说,县信访部门一直紧扣“大案两个月办结、一般案件一个月办结、急案速查速结”的原则,真正做到群众上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结果。

  律师解读:高擎“三把利剑” 轻松擒住“老赖”

  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维权经验不足……在能言善辩的“老赖”面前,农民工如同“无头苍蝇”一样迷茫,这些过激和非理性行为往往成了引发违法犯罪的“导火索”。

  巴东楚峡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煌在此提醒:农民工维权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知己知彼,讨薪方可百“讨”不殆,农民工首先要找劳动部门、法律专业机构和专门网站查询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可向什么部门反映求助、能借助哪些渠道和形式维权等,唯有提前做好功课,才不会错过耽误仲裁期限和维权期限,从而少走一些弯路。

  让“老赖”无空可钻,农民工要牢牢揪住这一软肋,律师支招:取证,在平时或权益受到侵害时提前搜集劳动合同书、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协商,直接与用人单位负责人衔接沟通,争取协商内部消化解决;信访,借助信访渠道和方式,向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求助;举报,向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请求调查和调解;劳动仲裁,受害农民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裁决;诉讼,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讨薪合理合法,不要采取不当方式讨薪,不仅触犯了刑事法律,又滋生了新的法律关系。”律师抛出一句简单的箴言:讨薪手段要合法。农民工关键要明白究竟有哪些权利和权益,坚决不打无准备讨薪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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