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来“伤害”我

 

巴东网络电视消息(一周播报):道路两旁的行道树不仅为人类活动增加氧气、净化空气,还能减少噪音,美化环境,在城市环境治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有市民向我们反映,光明小学附近路段的部分行道树有被人为破坏的痕迹,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去看看。

我们来到市民所说的光明小学路段,路边的人行道十分宽敞,人行道上的树木看上去郁郁葱葱,十分美观。然而其中有几棵行道树明显可以看出没有树冠,这些枝干最粗在10cm左右,最细也在5cm之间,这些树木的枝干被砍断后,只露出光秃秃的树干,有些只剩下少许细小枝桠。

市民 王紫嫣:爱护树木应该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应该保护树木。

小朋友 田雅慧:看到小树被折断后,我觉得小树非常的可怜,每一棵植物都有自己的生命,我们必须要珍惜它的生命。

看到这些树木被砍断,的确令人很痛心,然而《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区内的树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树木的,必须经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经批准砍伐的树木,应当补植砍伐株数3倍的树木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行道树被人为损坏,执法部门将会如何处理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咨询了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

巴东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雷泽松:县城管部门将加大对毁林的处罚力度,同时我们将加大巡查监管,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对发现的一经查实,我们将立案查处,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爱护自己的家园,对发现的情况及时向城管部门反映。

(本台报道  责任编辑:廖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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