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残疾鉴定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广大残疾朋友:

  因负责残疾鉴定的定点医院(巴东县人民医院和巴东县中医医院)医疗任务十分繁重,为不影响各位残疾朋友的残疾评定,经县残联与鉴定医院反复协商同意,决定从2017年10月起,全县残疾鉴定每月集中鉴定二次共六天。即:每月10日、11日、12日三天,集中在县人民医院鉴定,每月20日、21日、22日三天,集中在县中医院鉴定,如遇节假日顺延。
  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位理解!

  特此通知

巴东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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