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启动州外就读贫困家庭学生资助 每年申报两次

  本网讯(特约记者 张华)1月15日,记者从巴东县教育局获悉,我县将于2018年春季学期正式对在州外就读未享受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政策资助,确保我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

  此次申报对象为在恩施州外就读未享受资助政策的巴东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凭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在籍、在册、在校)、在该校未享受教育救助政策的证明、县扶贫办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的界面网页证明;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学生本人农村商业银行的银行账号复印件和学生本人申请教育救助的申请书,提交到所在户籍乡镇中心学校进行登记,填写《巴东籍在州外就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初审并留存相关申报材料。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特别提醒,根据资助管理办法规定,为确保此类对象与县内受助学生同时享受资助政策,凡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每年春季学期在4月10日前、秋季学期在10月30日前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如未能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供相关资料的受助对象,则自动顺延至下一学期方可享受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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