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严格落实国家禁渔期制度 保护长江生态

渔政特编船队在长江巴东段开展联合执法

  本网讯(记者 黄华 通讯员 黄骞)3月3日,由农业部组织的长江流域大型渔政联合执法行动“亮剑2018--春季禁渔同步联合执法行动”渔政特编船队抵达巴东,对长江巴东段水域开展渔政联合执法行动。巴东县水利水产局、长航公安宜昌分局巴东派出所参加。

  据了解,长江禁渔联合执法行动是落实十九大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的重要举措,以实际行动落实好长江生态大保护工作,对长江渔业资源保护及水生态环境的改善有着重要作用。

  巴东禁渔范围包括长江上游与巫山县交界处至下游与秭归县交界处之间的干流域及鳊鱼溪、小溪河、链子溪、纸厂沟、神农溪、东瀼溪等支流。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方式的捕捞作业,所有捕捞船必须靠岸休船,捕捞工具入库,市场、餐馆无江野生鱼(虾)。

  经巡查,长江巴东段水域未发现违反禁渔期制度的非法捕捞行为。联合执法专班认为,长江巴东段水域禁渔措施得力,状态良好。并希望巴东县进一步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坚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捕捞、非法养殖行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禁渔期制度,保护长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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