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出和谐新旋律——巴东县第三方联合调解工作纪实

记者 黄 华

  2017年11月,巴东县长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施工中,对野三关镇故县坪村村民张某月、崔某炯、谭某、田某玉的山林造成损失,因补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协议。2018年3月,双方就补偿问题申请野三关镇第三方联合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镇第三方联合调解委员会通过缜密调查,采取法德兼治,多元化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并一次性支付张某月、崔某炯、谭某、田某玉的山林补偿款166618元。

  这是巴东县开展第三方联合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巴东县重塑“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起多类型、多层次的人民调解组织,开创了“政府引导、社会介入、乡贤带动、百姓主体”的法治大格局,奏响了一曲曲和谐安定的新乐章。

  人民调解制度秉承以和为贵、止讼息争的传统理念,坚持自愿平等、依法调解的原则,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达到化解矛盾、消除纷争、案结事了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近年来,巴东县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人民调解新模式,助推基层治理。在全县建立县、乡(镇)、村(社区)、小组(信息员)四级调解立体网络体系,形成了功能完备、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新格局。

  2017年9月,巴东县在全县12个乡镇普遍推行建立第三方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改变过去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不分的状况,为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开启了一个全新的窗口,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提供了一个崭新平台,标志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各乡镇调解委员会主任从“五老”(老干部、老教师、老代表、老党员、老军人)人员中选任或聘任,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调解员从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熟悉法律政策的人员中选任。同时,设立县级第三方联合调解委员会和医疗、交通、劳动争议、教育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并对村(社区)级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至目前,全县已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42个, 调解员达1341人。

  为从根本上改变人民调解只是“劝劝架、说说和”的低层次运作模式,真正做到依法调解,巴东还全面规范了调解组织、调解程序、调解协议,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升人民调解成效。

  人民调解员为维护社会和谐维定,他们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以社会和谐稳定为天职,用亲人般的温暖感化当事人,用铁杵磨针的耐心劝导当事人,用公平无私的爱心对待当事人,守护着一方平安。

  为激发人民调解工作活力,2017年初,巴东县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体制,出台《巴东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简称《办法》),对各级调解委员会规范运行、调解员的选任、补贴发放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补贴标准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每件给予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办案补贴。

  同时,该《办法》明确了案件审核和补贴发放程序,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于每季度末,将已经调解结案的卷宗装订整理并对调解案件进行初步分类登记后,报各司法所审核。调解案卷的质量和发放程序均由司法所按季度审核后报地方政府核发。并由县政法委牵头督办,司法、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补贴发放进行监督检查。《办法》的出台实施,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案件的办案质量,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巴东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的出台在全县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让广大人民调解员更加积极投身到人民调解中,极大地激发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活力,可谓“用小钱办大事”,推动了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的解决。

  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的“减震器”、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所具有的增强凝聚力、传承道德价值,以及协调法律与公序良俗的特殊作用,是判决所不能替代的。因此,巴东县在探索中创新,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引导各乡镇“因地制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野三关镇投资20万元为第三方调解委员会租赁了200多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并进行装修,购买桌椅、电脑等办公用品,安装全程同步监控设备,雕刻印章。从公安、司法、政府、劳保等部门的退休干部和法律机构、村社区干部中选聘了7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为调解员,招聘了一名有大专文化程度的记录员。2017年9月,镇第三方调解委员会组建以后,迅速进入角色,充分发挥懂法懂政策,了解当地民风民俗等优势,先后成功调解了10件疑难民间纠纷。

  大支坪镇在人民调解中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充当“和事佬”,形成“六字经”,即“早”,每月定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摸排倾向性苗头性线索,做到心中有数;“快”,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矛盾双方现场,稳控双方,不让矛盾纠纷“发酵”;“新”,建立人民调解员微信群,及时提供法律咨询,让纠纷还在“苗头”上就做文章,及时化解;“准”,重大矛盾纠纷及时研判,组成工作专班,找准矛盾焦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对症下药;“理”,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开展“有理大家评”,通过一些亲情、友情化解各种争论,特别是针对个别有“赖皮”性质的纠纷当事人更是灵丹妙药,药到病除;“情”,人民调解员的“五心化解法”(即热心、真心、细心、耐心、信心)将真情真意带入矛盾纠纷化解的个案中,融“法、理、情”为一体,达到解决一个纠纷,净化一方人群的目的。

  茶店子镇在成熟的“社会法庭”的基础上,建立涵盖山林、土地、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等纠纷为主体的第三方联合调解委员会,返聘已退休的全省优秀司法所长马尚武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设立“马尚武调解工作室”。水布垭镇在乡贤理事会中选出一批优秀人士进入调解员队伍,采取德与法并用的调解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巴东坚持矛盾纠纷大排查制度,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每月在全县范围内以乡镇、县直部门为单位开展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排查出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并在调解中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动用根植于人民群众的自身力量,让老百姓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把大量社会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信访量和诉讼量,切实为群众解愁,为政府分忧,为信访分流,为维稳出力,为发展护航,这是我们建立健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殷切期望和终极目标。”县司法局局长卢军说。

值班总编:邓毅 责任编辑:付瑞勇 校对:向园梦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