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推行河长制扎实有力 获州级验收优秀等次

  本网讯(记者 黄华)4月8日,记者获悉,巴东县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积极履职尽责,扎实开展“五乱”整治和水资源保护,在2017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州级验收中获得优秀等次。

  巴东县境内流域面积100km²以上河流13条,50km²以上河流29条,长度5km以上河流53条,省级河流长江、清江,州级河流野三河流经境内。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巴东县健全责任体系,制定《巴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巴东县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十项制度,对全县长度5km以上的53条河流分村、分段设立县、乡(镇)、村三级河长,设定管理员、信息员和保洁员。

  目前,全县共设县级河长12名,乡镇级河长81名,村级河长253名,“三员”(管理员、信息员、保洁员)759名。建立“三员”日常巡查、部门重点巡查、河长带队巡查机制,探索区域联动执法,制定完成53条河流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编制长江、清江、野三河等12条县级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强化排污监测,在长江巫峡口(鄂渝交界)、黄腊石(恩宜交界)分别设置水质交接断面监测点,每月对检测断面进行一次联合检测;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全覆盖,投资1.35亿元建成营沱、神农溪、溪丘湾、沿渡河和野三关5座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127.8公里,全县总处理能力达3.2万吨/日;加强长江、清江、神农溪等重点河道日常保洁工作,严格水资源管理,严守“三条红线”,全面完成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加快推进河道治理工程和非法码头整治。

  同时,按照湖北省河湖长令1号《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的命令》,巴东县自2017年12月下旬至2018年2月中旬,对全县长5km以上的53条河流,全面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实施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着力加强河道治理管护,重点整治部分河库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行为,以及河道管护、保洁和污染治理,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河流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工作,河长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巴东县将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培训,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加大专业保洁队伍建设力度,实现保洁常态化;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全县53条河流岸线划定工作,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岸线划定和数据库建设;加强联合执法,组织开展以长江、清江为主阵地的水域综合整治行动,确保河长制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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