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矿长驻一线 巴东煤矿安全管理再“加码”

  本网讯(记者谭平)5月3日,记者从巴东县安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巴东对煤矿开始实行由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派驻煤矿安全监察矿长的新模式。目前,溪丘湾、边连、麂子岩、核桃树四家煤矿安全监察矿长已进驻到位。

  据了解,派驻煤矿安全监察矿长由县安监局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后,对煤矿进行驻矿安全监察矿长的委派,该人员具备较强的煤矿安全技术知识,能胜任煤矿安全监管和指导。

  县安监局与煤矿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合同管理,目标考核,政企协作,规范运行的管理机制。监察矿长的职责包括监督煤矿执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煤矿安全生产指令、开展安全风险防控摸排、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工作内容等16项内容,以实现对煤矿全时段、全过程的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要求,安全监察矿长每月工作不少于25天,井下安全检查不少于25次,期间,有权随时对煤矿井下任何作业区域进行检查、调阅煤矿有关资料,并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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