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把村集体的家底和村民的身份弄清楚,把属于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变成股份,符合条件的村民变成股民;对有经营性收入的村,通过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将股份按一定比例量化给村民,让农民参与到集体经济组织中来,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改革后,农民能以股份的形式,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享有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权利。
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从2018年5月开始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开展清产核资,即对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二是确认成员身份,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条件,确认成员身份,进行登记备案,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三是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即将未承包到户、由集体统一经营的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以股份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集体资产,分配资产经营收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离不开大家的积极参与:一是要及时提供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二是要积极配合对集体资产、集体成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三要认真核对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配置等公示事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四是要积极参加基层组织、工作专班、集体经济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及培训,行使民主权利,主动献计献策。
真诚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工作专班一道,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农民朋友们身体健康、生活美满、阖家幸福!
巴东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