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宸 黄华
“纠纷调解工作,最重要的是公平、公正,总结起来也就是‘情、理、法’三个字……”在巴东县野三关镇第三方联合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邓忠杰眼里,法理和人情是做好纠纷调解工作的关键。
邓忠杰在司法岗位任职30年,法律基础过硬,工作能力出众,在当地有口皆碑。2017年6月,野三关镇党委政府发起组建第三方联合调解委员会,选聘懂法律、有威望、业务能力出众的退休干部担任调解员,邓忠杰和其他6名离退休干部一起被选聘上岗,开始做起了纠纷调解的工作。
在旁人看来,纠纷调解工作似乎简单,只要依法办事,合情合理,就不会出什么问题。然而,事实上,绝大多数的纠纷之所以产生,都是因为矛盾双方法律知识的匮乏。常年从事司法工作的经历造就了邓忠杰过硬的法律素质,梳理纠纷案情,找寻法律依据,为当事双方普及法律知识,都离不开邓忠杰。
2015年,余某某委托邓某某等人为其销售商品房,因支付劳务报酬发生纠纷,双方互相封堵售楼部大门,矛盾越发恶化,双方僵持近三年。邓忠杰凭借过硬的法律知识,一下抓住了双方诉求的症结所在,原来,余某某因邓某某等人未完成部分销售工作的全部流程,拒绝按比例支付劳动报酬,只愿意支付已全部完成销售流程的报酬。而邓某某等人则认为,无论销售流程是否全部完成,都应该全额支付报酬。
双方提出的差价达百万元,巨大的差价正是双方纠纷的矛盾所在,邓忠杰拿出法律依据,单刀直入地指出了双方的问题。看到双方认识到了各自的过错,有松口的倾向,邓忠杰便趁热打铁,指导双方按照工作完成比例情况核算应支付的劳务报酬。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并按照双方意愿签订了分期支付劳务报酬的协议。
在处理民事纠纷上,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邓忠杰同样是一把好手。
2017年年初,野三关镇劝农亭社区黄某某因修建住房,封堵了同社区谭某某入户的村级公路,双方发生纠纷。出于报复心理,谭某某先后三次在黄某某住房院坝里搭棚、生火,派出所多次出警调解但收效甚微,谭某某还多次到该镇政府上访。政府便委托第三方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邓忠杰接到委托后找到当事人,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事发原因,本想召集双方坐下交流,没想到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恶语相向,现场充满了火药味。
邓忠杰只好分开双方,单独为其摆事实讲道理,平息双方的怒火。随即从法律的角度为双方作讲解,依据法律,黄某某修建住房封堵公路,有错在先,且拒不整改,导致矛盾激化,引起纠纷。黄某某认识到自己确实不对在先,但仍对谭某某的报复行为耿耿于怀,拒绝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邓忠杰便帮他理清利害关系,告诉他说:“这个事情要是走上了法律程序,法庭判决下来,肯定是你吃亏,吃了官司,家里人也抬不起头来,你又有两个小娃,这么搞对小孩成长也不好。”
最终,在邓忠杰和几位调解员耐心的劝解下,黄某某拆除了侵占公路的院坝,谭某某也为自己的过激行为道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纠纷调解工作没有规律可言,邓忠杰基本上处于随时待命状态。调节工作若是没有达成和解,邓忠杰仍俯下身子沉入一线,耐心细致地完成调解。有一次,邓忠杰遇到一起涉及多个债权人的民事纠纷,因借款和利息数额大,笔数多,邓忠杰和同事们连续加班鏖战六天,才终于把涉及到的人和单位的权益关系理清,最终完成调解。回到家中,妻子略带埋怨地责怪他,觉得干这件事得罪人,吃力不讨好。遇到这种情形,邓忠杰总是一笑而过。
让邓忠杰感到欣慰的是,在大学读法律的儿子觉得自己的工作很伟大,也非常支持自己的工作。短短一年间,邓忠杰经手调解完成的纠纷已有80多件,不少朋友戏称他为“解铃”达人,每次看到纠纷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的时候,邓忠杰的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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