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湖北职称评审,这几项材料可不再提交

为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建设,进一步方便职称申报对象,减少提交各类证明材料。近日,湖北省职改办下发通知,对该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分申报材料进行了精简。



《通知》明确,申报个人可不提交《单位公示证明》,此环节是推荐单位必须程序,推荐(用人)单位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50号)要求,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并公示,凡推荐(用人)单位未按要求公示的,出现问题实行倒查追责。

《通知》明确,申报个人可不提交《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原件。2016年及以后全省职称系统已建立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数据库,从2018年起可实现合格成绩系统自动比对。全省职称系统仍保留“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上传端口,个人在网上可选择性提交。针对各级审核部门如何比对审核操作,全省职称系统提供两种比对方式,一是批量比对,各级审核部门工作人员打开申报人员花名册,页面中罗列了每位申报人员的“水测年度”、“测试专业”“水测成绩”“是否合格”等栏目,水测结果不合格者系统用特别颜色予以区分提示;二是单独比对,各级审核部门工作人员单独审核个人材料内容时,点击需要比对人员的姓名,选中被比对人员所在行,点击“数据比对”功能键,系统即可展示出该人员的“水测年度”、“测试专业”“水测成绩”“是否合格”等情况。

《通知》还要求,各评委会办公室要在本专业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上明确精简材料和要求,特别要强调推荐(用人)单位的审查推荐责任。

让专业技术人员享更多便利

湖北职称改革下步推进网上办理

多年来,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现象让很多人的职称晋级路走得异常艰难。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从2015年开始,湖北职称改革出台一批硬招实招,不断释放改革含金量。

2015年4月,湖北省职改办明确将开启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分类评审改革试点,在评审过程中将突出对贡献和业绩的考察,减轻论文在评价中的权重,这是湖北省首次在三甲医院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2016年8月,湖北省全面启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我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评审,注重向基层倾斜。在原有职务系列基础上增设正高级职称,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

2017年5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外语和计算机成绩,也能参加职称评审。

2018年,1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具体举措,首次走进公众视野。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聚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包含六个方面19条内容,其中包括改革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十条举措。我省打破职称设置“天花板”,正高取消限制条件;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门槛;专技人才离岗创业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打破传统单一评价方式,为特殊人才开辟“绿色通道”;下放职称评审权,部分用人单位可自主评审;中小学教师推行评聘合一。

随后湖北省连续出台多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配套措施:4月11日,湖北省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将全部设置到正高级。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4月15日,湖北省为高层次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直接申报认定相应级别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可不受台阶限制直接参评副高。

6月25日,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据了解,湖北省下一步将继续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加快“互联网+职称”平台建设,实现高级职称个人网上申报全覆盖,加快推进电子证书,让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中享受更多便利,让人才更有获得感和成就感。

来源:湖北省人社厅、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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