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79名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理

  本网讯(特约记者  付金霞)“溪丘湾乡五宝山村书记雷某某违规操办其父亲的葬礼,收受非亲属关系的村民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月4日,巴东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执纪力度不松、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

  此次通报聚焦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典型案例,直指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等问题,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抓早抓小,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教育党员干部算好廉政账,做到明底线、懂规矩、知敬畏。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坚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发出廉洁提醒,公开举报平台,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谨记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要求。同时,加强明察暗访力度,整合作风建设监督合力,强化追责问责,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顶风违纪行为严查不怠。

  “我们坚持教育与惩处并重,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一刻不松、半步不让,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

  2018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个,处理党员干部79人,其中组织处理53人、党纪政务处分26人,发布典型案例通报5期。





(作者:长江巴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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