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销号管理 巴东县全面清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本网讯(记者 高炜)9月7日,巴东县出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2018年底,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率必须达到20%以上,5年累计供地率必须达到70%以上。

《方案》指出,此次处置范围包括2000年至2018年4月15日期间已批准农用地转用,但未实施供地的70个项目,涉及116.9447公顷土地。国家土地督察局武汉局认定巴东县已供应建设用地中构成闲置的24宗土地,涉及126.25公顷。

对尚未完成处置的闲置土地,将建立台账,实行宗地销号管理,处置一宗、销号一宗。对批而未供的土地,逐一上图建库,并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实行批次销号管理。同时,将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完成情况,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相挂钩,对于年底前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工作不力、供地率较低、批而未供土地规模较大的乡镇,暂停安排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年底前闲置土地没有处置完毕的乡镇,暂停土地供应。

据了解,按照《方案》要求,对于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乡镇、县直部门2018年度政府考核内容,对工作进度缓慢、配合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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